“丢”在法院,做了4个月街道的孩子,他终于有家可归

网络 2019年12月20日 12:54

刚过去的12月17日,是荔湾某寄宿小学四年级学生浩浩的10岁生日,这是他和爸爸在一起的第一个生日。在他的十年里,前两年,生父并不知他的存在,前五年,他由生母委托给一位非亲非故的婆婆照顾,之后母亲嫁去香港,从此再无音信,父亲也未曾露过面。

而十岁前的这4个多月里,他饱尝无家可归的心酸:一直视浩浩为己出的保姆难以继续对他的抚养,向荔湾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讼,要求生父母支付抚养费,今年7月15日,区法院判决当天,浩浩被“扔”在法院,一下子陷入无家可回的境地。所幸,一直在关注浩浩的荔湾区及昌华街工作人员在场,将他带了回来。

这几个月,他住过街道服务中心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、老人院和学校,被荔湾区相关部门及昌华街的工作人员、老人院的老人、学校老师、慈善机构和爱心企业关注,却没家门对他敞开。经历了4个月的动荡后,12月11日,一直未曾露面的父亲L先生终于将浩浩接回家中。这个不到10岁的孩子有了可去的地方,而他即将要面对的是,融入已经有两个孩子的爸爸家。

相认:十年里爸爸第一次接他放学

浩浩和父亲的相认被安排在学校,时间是临近放学。很多普通孩子习以为常的爸爸接放学,在浩浩这里是人生头一回。

第一次见面,陌生在所难免,浩浩和父亲L先生保持距离,不说话,4个月以来的经历,给他带来的创伤还没有平复。这一天是星期三,L先生决定先把浩浩接回家熟悉一下,周日再送回。“快期末了,这两天不上学,不要忘记写作业啊。”老师嘱咐。“知道了。”浩浩的语气里有些不耐烦的亲昵和放松。L先生伸出手尴尬地摸了摸孩子的头,两个人的五官极像。“感谢你们对浩浩的照顾,接下来要怎么配合?”L先生表情有些凝重,简单诚恳地致谢后,跟昌华街街道办工作人员询问交接事宜。

短暂地交接后,浩浩被带回父亲在佛山的家中。“从潮汕赶过来的爷爷奶奶,以及大伯在等他,L先生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出门了。”一名陪同浩浩回家的昌华街社工事后转述,她隐隐感觉这个家庭似乎还没完全做好迎接新成员的准备。浩浩的回家,让理解其身世始末的人松了口气,也有一些担心。

原委:母亲未婚生子又弃子 他被好心保姆抚养长大

浩浩的身世要从10年前说起。2009年,浩浩母亲、荔湾昌华街泮塘居民吴女士和潮汕人L先生恋爱分手后发现怀孕,2009年12月17日,吴女士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浩浩,然后以生意忙为由,找到辖内一名五旬保姆方姨代为抚养。在浩浩3岁左右,吴女士离开广州前往香港,从此浩浩一直被好心的方姨抚养。这是昌华街工作人员从方姨那里而且的版本。

记者找到方姨,她给记者讲述了原委。“刚开始每个月给2000块让我照顾,后来有时有,有时没有,断断续续。”方姨说。她纠正,浩浩母亲其实是在他五岁多的时候跑去香港,之后就电话打不通,也不回。在浩浩两岁多时,她还从吴女士那里得知,吴女士已告诉其生父浩浩的存在,但一直不见他出现。这些年,方姨尽心尽力抚养着非亲非故的孩子,她怎么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父母可以对亲生儿子不闻不问、不管不顾。

2016年,浩浩快7岁了,却因没户口上不了学,方姨从吴女士的里得到了回音——浩浩父亲在番禺某社区。方姨说,自己去找过他,但社区工作人员却说查无此人。“孩子没书读,我心急,报了警。因为他妈妈户口在泮塘,最后转到昌华街派出所,在昌华街和荔湾区有关部门的协助下,挂了户口,上了学。”方姨说。这一说法也得到昌华街工作人员的印证。据理解,2016年7月,昌华街向荔湾区教育局反映浩浩的情况,2016年9月浩浩顺利入读龙津西路小学(当时无户籍、无学号),2017年12月在多次督促的情况下,浩浩的外公外婆帮其办理了入户手续。“听说,吴女士欠了债把父母的房子都卖了,关系不是很好,不愿意接纳浩浩,也只能做到这一步。”昌华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透露。

变故:保姆无力抚养起诉 一场官司后他被“丢”在法院

有人照顾,有学上,对浩浩而言还算安稳。然而好景不长,今年7月,无力再继续抚养浩浩的方姨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吴女士、L先生支付此前的抚养费用。

“实在是无能为力。”在电话中,方姨说出自己起诉和丢下浩浩的无奈。“我六十多岁了,为了凑大他,这么多年来一身病痛,心口、腰腿都不舒服,真的没有精力。”方姨说。据理解,方姨与丈夫育有一子,至今未成家,丈夫身体也不好,需要人照顾,生活压力非常大。还有让她压力大的事,浩浩的功课,她完全无力辅导。精力、经济、家庭等多因素下,方姨决定向浩浩生父母索要抚养费。

7月15日庭审当天,法院判决,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,浩浩生父母接回儿子自行抚养,并向方姨返还27.9万元,其生父母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进行上诉。当天,浩浩没人照顾,方姨带着他一起去法院,临时起意把他丢下。“我真的没办法,想着他的生父母会把他接回去,但他们并没有来。”方姨有些愤怒和无奈,监控显示,她是哭着离开的。方姨说,在零星的与浩浩母亲的对话中,尽心抚养浩浩的自己竟被抛弃孩子的吴女士斥为“强盗”,这让她很心寒,“为什么这么好的小孩生了不养?”

幸运:多部门参与安置帮扶 他成了街道的孩子

所幸,昌华街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场,把浩浩领了回去。电话不通,敲门也不开,在无法说服方姨接回浩浩的情况下,在这次法院判决生效期以及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前,昌华街工作人员只好先将浩浩临时安置在街道家庭服务中心,四天后又转移到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,今年9月12日,浩浩被安置到一间老人院,这里也是筹建中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。浩浩在社工的照顾下,吃穿有保障,老人院的长者们也极喜欢这个白白净净的小靓仔,对他很是疼爱,但这仍无法替代父母和家人。

“被抛弃”的经历和环境的变化给浩浩带来一定的心理创伤。在一份社工提供的浩浩情况记录中,有很多令人心疼的属性。渴望关爱,浩浩承认,自己暴饮暴食、淋冷水澡是希望生病了被关注,有时他还会情绪低落,流露厌学情绪,看病时甚至有一次调慢点滴逃避上学。“专家对他也做了心理辅导,以前小学的校长、街道和他相熟的小哥哥都会偶尔来看他陪他。方姨也来过,带他去吃东西、逛街,目前情绪和表现比较平稳。”昌华街一名社工说。“陪他的时候,他说想吃番茄牛腩面,说以前妈妈带他吃过。”说起这件事,这位校长有些感慨,“孩子对养育他的保姆还是有些依恋”。

4个月来,浩浩成了街道的孩子。期间,荔湾区政法委、教育局、民政局、司法局、公安分局、老干局、团区委等以及昌华街纷纷参与到对浩浩的帮扶中,关注、照顾他,为他争取低保救助、企业及慈善团体捐款,解决了浩浩生活、上学的费用,甚至还为他积极寻找寄养家庭。今年9月入学后,为解决住宿问题,在荔湾区教育局等多个部门的协调下,浩浩转入一所辖内优质的可提供住宿的小学,周一至周五住校,周末则由昌华街社工接送到老人院。

释怀:“希望他父亲能给他多一点父爱”

11月5日,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,吴女士和杨先生均委托律师到场,没有出现。直到11月底,法院审判结果出炉,维持原判,并将浩浩的抚养权明确给L先生,吴女士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18岁。经过荔湾荔湾区、昌华街等多方的法制教育和劝说,终于在12月11日,浩浩十岁生日的前几天,生父L先生出现在浩浩的面前。

据理解,与浩浩母亲分手后不久,L先生组建了家庭,目前家中有两个男孩。因为即将到来的期末,浩浩的转学和转户口手续尚未办理,周一到周五仍在学校寄宿,周末由L先生接回家。记者从昌华街一名社工处理解到,目前浩浩情况还好,爷爷奶奶对他很是疼爱。

“起诉期间,浩浩跟我说,他想被爸爸接回去,还说以后要做哥哥了,我就跟他说,要好好做榜样。”知道浩浩被接回,方姨终于释怀。

如果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,是否愿意再照顾浩浩?被问到这个问题,方姨坦言,“经济压力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是精力所限,年纪大,浑身痛,再无力照顾,而且浩浩也本该留在那边。”听说浩浩回家的情况,方姨衷心希望杨先生能给多一点父爱,好好待他。“事情既然过去了,但愿小朋友开心快乐、努力读书,今后长大能照顾自己。”方姨反反复复说了几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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